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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南民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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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 0 | 发表于 2020-11-2 12:52: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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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塔粉关心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来啦,这是一个增加学历的好机会,想参加的塔粉请留意啦!

01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专业及计划如下:


说明

1、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受限专业列表详见下表。


2、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根据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可适当调整。

02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

2、中南民族大学2020届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3、毕业时已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03
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2020年7月19日12:00至7月23日17:00通过中南民族大学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项目中」→「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模块进行报名。

考生可填报一个或两个专业志愿,为顺序志愿,须选择「是否服调剂」。考生如已注销中南民族大学企业微信,联系原学院年级辅导员增加账号。

材料填报

在报名系统中,考生须提交申请材料和能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一项成果多次获奖只填报最高级别奖项。填报材料类别如下:

1、学术学业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征文比赛、创新创业类比赛等情况。此类项目填报数量不超过8项。

2、文体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种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此类项目填报数量不超过5项。

3、社会活动:主要包括参加志愿者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公益活动等情况。此类项目填报数量不超过5项。

考生参加以上活动获奖的,必须上传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获奖证明材料作为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之一,不上传相关获奖证明者视为获奖信息填报无效。

04
录取规则

学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方式,分为材料初审选拔考核两个部分。

材料初审

考生原就读学院对考生系统内填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如因申报信息不符合相关报考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初审结果将于7月26日左右通知考生,考生在中南民族大学企业微信中查看结果。

选拔考核

学校对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材料评审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考察考生的学业水平,依据为考生本科阶段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和大学英语四级(含小语种)成绩,两项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

第二部分:考察考生的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依据为考生提交的申请及支撑材料,满分100分。

材料评审总成绩中,平均学分绩点(GPA)占60%、大学英语四级(含小语种)成绩占15%、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占25%,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外语学院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含小语种)成绩不计入总分,平均学分绩点(GPA)占75%。

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材料评审总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部分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同总成绩及民族条件下,第一部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本(预)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将于7月底左右在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录取手续。

▲扫码转到本科招生信息网

05
入学及其他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须在开学后三日内向学校请假并提供支撑材料,经学校允许后按规定时间补办入学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4、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学校学生学费、住宿费相关管理规定缴费。

5、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6、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延长学习年限,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7、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06
保障与监督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本(预)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3、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07
联系方式

邮编:430074
教务处:027-67843341
监督举报电话:027-67842644
招生就业工作处:027-67842763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请确认好时间节点
祝塔粉们考试顺利
带好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咱们学校见!

详情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责任编辑:王力
*信息来源于本科招生信息网
*小塔整理很辛苦,more share,no copy.
值班小塔: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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